“超長預售”亂象違背契約精神
| 2026-03-20 16:32:34??來源:東南網 責任編輯: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|
近日,央視新聞曝光的電商平臺“超長預售”亂象,精準戳中了無數消費者的痛點。例如,北京張女士下單一款預售包,苦等近一個月,收到的是貨不對板與平臺自動退款。類似這種讓消費者“費錢、費時、費感情”的經歷,并非個例,而是當下預售亂象的真實縮影,引發了消費者的廣泛共鳴。 商家為何對“超長預售”趨之若鶩?正如新聞中消費者所坦言,核心目的是“測品”、降低庫存風險。客觀而言,在市場競爭白熱化的當下,商家通過預售把控產量、減少損耗,本是理性的經營策略。但商業創新的前提,是堅守公平交易的底線,絕不能以犧牲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代價,更不能將預售異化為轉嫁風險的工具。 消費者支付全款的那一刻,就已完整履行了合同義務;而商家拿著消費者的預付款去下單、試錯、覆蓋經營成本,本質上是將自身的“經營風險”,赤裸裸地轉嫁給了消費者。更令人不齒的是部分商家的“傲慢邏輯”。有品牌主理人直言,預售能“篩選掉愛退貨的顧客”。商家憑借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話語權優勢,對消費者進行居高臨下的規訓,這絕非良性的商業模式。商業的核心是誠信,買賣的底線是尊重,若將消費者的“耐心等待”當作可拿捏的軟肋,無視其合法權益,最終只會被市場徹底拋棄。 “超長預售”亂象之所以能大行其道,平臺監管的缺位難辭其咎。在買賣雙方的博弈中,平臺作為規則制定者和利益相關方,不能只做“和稀泥”的“和事佬”,更不能為了流量縱容亂象滋生。目前,部分平臺對預售期限的設定過于寬松,甚至默許30天、45天的超長期限;在商家違約后,往往僅以“自動退款”敷衍了事,缺乏扣除保證金、降低店鋪權重等實質性懲罰。低違約成本之下,商家自然有恃無恐,亂象也就難以得到遏制。 要讓預售回歸本質,必須依靠法律與規則的“剛性約束”筑牢防線。我國《電子商務法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早已明文規定,合同成立即受法律保護,商家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服務的,必須退回預付款并承擔利息及合理費用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,只有做到違法必究、執法必嚴,才能徹底打消商家的投機心理。同時,平臺必須擰緊審核閘門,收緊預售門檻,建立“超時發貨階梯式賠付”機制,讓違規成本遠高于收益,讓商家不敢越雷池一步。 商業創新永無止境,但絕不能突破公平與誠信的底線。一個健康的電商生態,從來不是建立在消費者“吃啞巴虧”的基礎上,而是源于買賣雙方的平等履約、風險共擔。唯有讓預售回歸契約精神,遏制風險轉嫁的歪風,守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才能推動電商行業行穩致遠、實現良性發展。(王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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